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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rid Trademark

 注册马德里商标

 

 

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简介:

 

“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马德里体系)”是指由“马德里协定(1891)的功能”和“马德里议定书(1989)”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它是由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管理。申请办理国际注册,可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位于瑞士日内瓦)提交一份注册申请,并可在马德里体系成员国中任意指定若干国家进行注册商标。国际注册的效力等同于被指定国的国内商标注册。主管机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英文名称和缩写为: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马德里所有缔约国之间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保护方式,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要求在多个缔约国进行注册。由此注册的国际商标相当于在每个指定国或组织直接进行的商标注册申请或注册。如果在规定期限内(12或18个月),某指定国或组织的商标局没有驳回对该商标的保护,国际商标便如同在该局直接注册的商标。

 

鉴于注册后的各种变更或续展也可以通过同样便捷的程序进行,马德里体系还大大简化了对商标注册后的管理。你还可用同样的方式把国际注册的效力延伸到更多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或组织。

 

马德里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1、《国际注册申请书》(申请人提供名称、地址中英文等资料,我们提供);

2、 商标标样

3、商标注册申请委托书;

4、 国内商标《商标注册证书》或《商标受理通知书》;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证明书;

7、 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商标变更、商标转让或商标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马德里商标注册流程及时间 :

 

商标国际申请必须使用马德里体系的正式工作语言, 以正式的申请书向申请人的原属局提出。 

 

1、本土注册申请 

要通过马德里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商标必须是已经在其原属国(即本国)获得注册的商标或则已获得受理通知的商标。

 

2、提交申请 

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三十天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法文)寄国际局;

 

3、国际局审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经审查符合国际局的要求,并在已经或者即将把该申请提交给各指定国进行审查之后会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时间一般6个月左右。

 

该国际商标注册证明,不是商标被核准注册的证明;其意义在于,该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是其后申请人进行商标的后期指定、变更、转让、续展等一系列活动的基础。

 

4、指定国审查 

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

 

5、协定国和议定书国审查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一年时限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如果12个月内没有收到协定国或者18个月内没有收到议定书国发来的拒绝给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表示该商标已在该协定国或议定国自动得到了保护。

 

凭借其程序机制的优势,马德里体系可使商标权利人直接向其本国或地区商标局递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便能够使其商标在马德里联盟多个国家获得保护。由此注册的国际商标相当于该申请人在每个指定国或组织直接进行的商标注册申请或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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